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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印发
发布时间:2019-02-20     浏览量:8292   分享到:

为夯实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层级管理责任,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落实“常态巡山、网格管山”要求,确保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全覆盖、无盲区,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19日印发《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将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构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监管网格

据了解,西安市将搭建市、区县(高新区)、镇街、村和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四级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处置联动、责任到人”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监管网格,落实“属地管理,网格全覆盖;快速发现,迅速处置;创新机制,长效管理;明晰权责,奖优罚劣”,建立日常巡查检查、问题报告移交、问题催办督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形成网格全链条发现处置反馈模式,全面提升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水平。

《办法》明确四大基本原则:落实属地管理,网格全覆盖;快速发现,迅速处置;创新机制,长效管理;明晰权责,奖优罚劣。

沿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网格化工作全面负责。以沿山区县(高新区)、镇街、村(社区)、景区、林场、自然保护区、企事业单位为责任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秦岭生态环境管理网格。

强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条块结合的运行体系,着力形成市、区县(高新区)联动、部门联动、干群联动的工作格局。

突出镇街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主体地位,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既要下大力抓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又要做实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科学划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网格管理工作区域,明确具体责任,落实任务到人。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标准,建立以奖代补、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激励机制,突出奖优罚劣,对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追责问效。

所有区域“一张图、一张网、一套标准”

《办法》明确了网格的划分标准:在现有沿山区县、高新区、镇街、村(社区)的基础上,按照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要求,全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层级分为四级网格体系,推行所有区域“一张图(网格划分图)、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网格化管理制度。

全市设1个一级网格(市级),7个二级网格(沿山六区县、高新区),48个三级网格(镇街、景区管理局),1572个四级网格(村、社区以及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各级网格员巡查检查的主要内容:网格区域内各类乱搭乱建及其他建设行为。网格区域内各类乱砍乱伐行为,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乱挖野生植物等行为。网格区域内乱采乱挖行为,在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采矿采砂、取石、取土、开垦行为。网格区域内乱排乱放行为,各类污水直排,沙土弃渣、畜禽养殖粪便、各类垃圾露天堆放行为。网格区域内乱捕乱猎野生保护动物行为和涉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利用的场所。网格区域内破坏文化遗存、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刹庙宇等行为。网格区域内所有危害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资源的行为。网格区域内其他所有无法判断的改变周围生态环境和地形地貌的行为。

每个三级网格不少于6名专职网格员

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我市也为此配备了专职网格员和四级兼职网格员。专职网格员的职责是熟悉网格区域内易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类型、规模、隐患等基本情况,重点掌握破坏生态敏感点的全面情况。做好网格区域生态环境破坏调查,建立问题台账,将新发现生态破坏问题及时纳入管理台账并上报系统,不断丰富完善信息资料,实时更新管理。

同时,每周对网格区域内巡查不应少于两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全程记录经办人、受理时间、是否按时限办结等情况,从发现问题到转办再到最终办结,实行闭环处置。(平台功能暂时未开通时,应详细做好巡查处置记录及影像资料留存。)

四级兼职网格员的管理及职责参照专职网格员管理及职责,由三级网格商二级网格管理机构研究确定。根据各自区域实际进行网格分类,如:村庄、峪口、林区、景区、河道等,明确巡查检查重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制止;确保问题不遗漏、不蔓延;确保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实现全方位监控,把问题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保障办法(试行)》,三级网格必须落实不少于6名的专职网格员,也可根据实际地域大小和工作量多少适当增加,具体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录用。四级网格采取社区、村指派、聘请、吸纳志愿者参与等多种形式,落实2~3名网格员,可根据自然村落多少、地域大小现状等实际增加,确保“一长多员”配置。

加快“数字秦岭-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办法》提出,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应发挥一级、二级网格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发挥三级、四级网格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基础作用。对发现的问题,逐级负责,分级办理,推动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根据《办法》,区县(高新区)是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市、区县(高新区)、镇街各级主要领导是本级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区县(高新区)秦岭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本级网格的组织管理,牵头负责对下级网格实施考核、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负责各自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市秦岭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跨行业跨区县界的联合执法处置,区县(高新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跨行业跨镇街的联合执法处置,鼓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形成“政府领导、行业牵头、区域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格局。

搭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控指挥调度中心,实施空、天、地一体化监控体系,采取卫星遥感全域动态监测,重点地段视频监控,各级网格员移动执法终端定点监控,将各类工地、景区、农家乐集中区域等纳入监控范围,实现现场信息实时传输,确保各类数据信息在第一时间上传市监控指挥调度中心,实现问题联动研判、调度指挥和实时处置,提升秦岭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效能。同时,主动与省秦岭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联接,实现省市联通共用。

相关链接

四级网格化管理平台

◆一级网格

全市设立1个一级网格,市长任网格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网格长,各沿山区县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网格员,由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一级网格的日常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全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工作;制定全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负责全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及考核管理。

做好与省级网格和下级网格的工作联系,传达并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解决下级网格上报的跨区域破坏秦岭北麓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本级网格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督促解决具体问题。

建设全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信息,建立相关数据库,对接省信息监管平台,为全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和执法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持。

联系市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对破坏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行为处置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涉及刑事犯罪的向司法部门移交。

◆二级网格

沿山区县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二级网格网格长,分管副区县长、副主任任副网格长,沿山区县、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由沿山区县、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二级网格的日常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加强本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完成信息监管平台系统对接,抓好综合调度指挥;指导监督考核本区域三级、四级网格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网格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专职网格员聘用、管理等办法,负责招录专职网格员,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和考核奖惩;督促专职网格员落实“一员三档”制度(专职网格员日常工作中要做好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档案、日常巡检档案、政策法规学习档案的管理)。

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制定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本级网格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定期召开辖区秦岭生态保护信息化网格化工作推进会,及时上传下达并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解决下级网格上报问题。

上报并协调处置发现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需要一级网格协调处置的问题及时上报,由一级网格统筹处置。联系本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或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问责,对涉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级网格

镇长、街办主任为三级网格网格长,区域内村委会、社区、林场、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大专院校、其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三级网格的日常管理工作(鼓励多网合一)。

主要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六定”原则,制定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秦岭生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设立专门网格化管理机构(专职网格员数量由二级网格统筹调整,原则上不少于6名)开展日常检巡查工作。

制定详细具体、灵活高效的巡查计划,对巡查发现或四级网格上报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整改,对移交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处置、整改、上报并销号。制止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无法制止的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制定专职网格员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专职网格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排名考核。

负责对四级网格员进行选用、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和考核排名应用,核实四级网格及网格员上报信息,防止漏报、瞒报,强化对非村组的其他四级网格的督导管理。在本级网格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区域内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人人知晓,动员区域群众积极参与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级网格

四级网格以村、社区和林场、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院校、企事业单位为单位,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根据地域大小、工作难度聘任2~3名兼职网格员(具体数量由三级网格管理机构调配确定)。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本区域内各网格长和兼职网格员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网格管理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每日巡查检查不间断,着力发挥最基本、最关键的一线网格监管作用,认真做好巡查检查工作记录和图像留存工作台账。

对破坏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行为进行劝阻、制止,防止问题蔓延扩大;在劝阻、制止无效或无能力处置情况下,及时上报至上级网格处置。对上报信息的处置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直至问题解决。

在村、社区和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显著位置张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公示栏,公示网格长、网格员姓名、电话、巡查内容等信息,方便群众举报和受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