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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 生活垃圾投放不分类最高将罚3万!
发布时间:2019-05-22     浏览量:9387   分享到:

9月1日开始,《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标志西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违规操作单位将会被处三万元以下罚金。


西安日产生活垃圾过万吨

30%—40%为厨余垃圾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西安日产生活垃圾已经超过10000吨,其中30%—40%为餐厨垃圾,这些垃圾除了有220吨的餐厨垃圾得到分类处理以外,大部分仍是填埋处理。

目前,首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已经建成投产,日处理能力220吨,第二、三、四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正在开展,明年9月后将全部建成投产。10月底将陆续启用高陵、蓝田等4座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垃圾焚烧厂),这将有效解决西安市垃圾处理难题。


不过,在此之前,垃圾分类必须先行,近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违者处3万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为哪几类?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厨余垃圾:指家庭废弃的有机易腐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等和果蔬、水产市场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菜叶、水果、鱼虾等。

其他垃圾: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清扫渣土、大棒骨、贝壳等。

ps: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办法》,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该如何分类投放?


《办法》对生活垃圾的投放作出了规定:

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应当沥干后投放,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动物尸体混入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每个住宅区至少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和一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分类处置:本市生活垃圾处置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成熟的、环境友好的处置技术;对可回收物采用循环利用,对有害垃圾采用无害化处理,对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置等方式利用,对其他垃圾采用焚烧发电、填埋等方式处理,逐步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违反将面临什么处罚?


首先,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其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的,随意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收集单位将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西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