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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量:5678   分享到:

一、哪些事是纪检监察组织管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对纪检监察组织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主要有: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职公职的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做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出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具体来讲,主要受理党员、党组织、监察法规定的公职人员涉嫌违反六大纪律行为及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这些事,不是纪检监察组织管的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4.以下6项内容不属于纪检监察组织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到相关信访部门或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1)征地拆迁;(2)劳动仲裁;(3)个人矛盾纠纷;(4)涉法涉诉;(5)环境保护;(6)其他个人诉求。

三、信访举报应注意哪些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举报。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2.反映公款吃请、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时效性较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举报。

3.举报人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

3.如需查询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及去向,署实名举报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负责办理信访举报件的纪检监察组织查询。匿名举报不接受查询。为保障举报信息安全,不接受电话和来信查询。

4.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举报,对三个月内的重复举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