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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批陕西省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量:792   分享到:

切实做好新时代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工作,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12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第九批陕西省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工作方案出炉,经遴选推荐,确定贺辉等95名教师为第九批陕西省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实践导师。

方案中明确,我省将按照“以校本研修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强化专业为重,团队研修为本”的工作思路,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网络研修与线下研讨相结合、团队研修与示范带动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日常反思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学习个人素质修养、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科研能力、课程改革研究、学科前沿动态、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示范、教学主张形成等内容,将培养对象培养成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教育理念先进、教学主张鲜明、教学能力过硬、科研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

将配备“实践+理论”双导师。遴选一批师德高尚、理论扎实、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学科专家,协同指导培养对象顺利完成课题研究、在岗研修和工作坊建设等培养任务。

组建学习共同体。建立学科带头人工作坊,成员由坊主聘请,至少有3至4名同学科省级教学能手,2名市级学科带头人以及若干名县(校)级骨干教师参与;以任务驱动的方式开展课题研究、参与教学改革、组织校本研修、参与精准帮扶等,带动青年教师学科专业能力提升。

同时还将分阶段组织开展省内外集中研修以及主题研修、跟岗实践、反思提升等培养环节。培养工作分为培养启动、学习研修、考核评价、认定命名四个阶段。

考核通过后将授予“陕西省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称号。每月领取300元学科带头人津贴,由各地、各校从绩效工资中支取。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发放。同等条件下,满足高一级职称其他必要条件时,可优先申报高一级职称,并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正高级职称除外)。

导师遴选采取“实践导师点对点指导+理论导师1对多指导”双导师制,选派一批品德高尚、理论扎实、精于学科、科研能力强的高校和中小学教师(省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或教研员,在课题研究、在岗研修、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工作坊建设中给予具体指导。具体培养对象及导师名单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官网查看。

西安报业全媒体 记者 任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