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量:2835   分享到: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提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央宫中队原队长王涛违规收受消费卡和礼金问题
2018年6月,王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违规收受5000元微信红包;2019年10月,王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张某温泉度假酒店储值卡,价值1000元。王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王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免去其未央宫中队队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原负责人盛广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旅游问题
2015年8月至9月,盛广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前往西藏旅游,后将车辆归还,未支付任何费用。2021年10月,盛广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冯升院违规报销烟酒费用等问题
2013年至2016年,冯升院在担任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通过下属单位违规报销烟酒、茶叶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并以“生态补偿金”“生态综合治理费”等名义向辖区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花费。2022年2月,冯升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