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射阳县开展“廉洁与青春同行”警示教育活动,长荡小学报账员唐某某的忏悔令现场的党员干部深受警醒。
“我挪用了公款,而且挥霍一空,自知早晚会被发现,请组织查处……”此前,射阳县纪委监委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来访者唐某某是长荡小学的年轻教师,兼任学校报账员,自称挪用学校公款90多万元。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射阳县纪委监委对唐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立案调查。工作人员调取了长荡小学缴费汇总表、“一教一辅”费及伙食费费用明细表、财政账户进账单等记账凭证,以及唐某某银行卡交易记录。
“几十万元的师生伙食费应该专款专用,每月与相关单位结账,为什么唐某某能挪用长达3个月之久?”带着疑问,工作人员向食堂供货商、长荡小学校长以及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经查,在食堂供货商催要伙食费后,唐某某先是假称印鉴章丢失,后又伪造了一份伙食费财政专户截图。又过了一段时间,唐某某觉得纸包不住火,主动向县纪委监委坦白了私自挪用公款的情况。
“你挪用这么多公款是用于什么?”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问唐某某。
“哎,我财迷了心窍……”唐某某声泪俱下。
原来,2019年唐某某看到一则投资赚钱视频,在急切致富心理的驱使下,将钱转到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所谓“投资”。投钱后,陆陆续续也有过盈利返还。幻想着一夜暴富的唐某某,将学生缴纳的春季学期“一教一辅”费也投了进去,结果全部赔光。当年秋季,因“投资致富”而深陷债务的唐某某,又盯上了秋季学期的“一教一辅”费、学生和教师的伙食费和食堂招标保证金。唐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把这些资金全部用于网络投资,仅开学的一个星期,就转出了70多万元。
经查,唐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收取公款不入账、私自支取公款的方式,先后4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94.8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最终,唐某某因挪用公款被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责令其退还所涉款项。(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